2017-05-03 23:59:27 来源: 点击:
財政部、稅務總局、中保監發布「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」的通知,明確自7月1日起,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,允許在當年(月)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,扣除限額為每年2400元
或每月200元人民幣。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,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,視同個人購買,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。
通知指,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,須採取具有保障功能並設立有最低保證收益帳戶的能險方式,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帳戶積累兩項責任。被保險人個人帳戶由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管理維護。